
本会于2019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假诗巫福州公会拿督斯里黄双安礼堂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一致通过接纳章程条文修改,包括将华团理事任期,改为与大马华总和砂华总同一时间,也就是一届2年改为3年。 在华团属下115个属会中,今日有61个属的会代表出席,合法召开特大。
在召开特别大会之前,华青团及妇女组已召开团员/组员特别大会,通过及接纳了章程条文修改,以避免团委/组委与母会理事出现不同任期的情形。
修改章程小组委员分别是严榀胜丶刘锦虎丶陈则生丶丁华谷丶杨庆顺和刘运起。
由该小组律师黄伟杰负责汇报章程修改条文,其中涉及第7章(会员代表大会)丶第8章(组织)丶第9章(理事之职务)丶第10章(财政事务)丶第11章(查账员)丶第12章(产业信托人)丶第14章(顾问),以及第15章(限令)。多数修改部分是将顾问丶产业信托人丶查账员丶理事选举丶常务理事会丶理事每届任期由原本2年改为3年。
在财政事务方面,修改保管现款和开支上限。同时,在第15章(限令)删除了“(3)本会不得与外国的社团合并或发生联系”条文。
在财政事务方面,修改保管现款和开支上限。同时,在第15章(限令)删除了“(3)本会不得与外国的社团合并或发生联系”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