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标生:政府须严厉监督智轨工程承包商造成破坏应即刻修补 不能一拖再拖

(成邦江11日讯)针对古晋智轨列车(ART)工程施工期间,多次发生挖破水管导致大范围停水,以及道路损坏、坑洞、电缆与电讯设施受影响等问题,砂拉越华总署理总会长兼斯木省华总会长拿督吴标生博士发表文告,强烈呼吁相关政府部门及工程合约颁发单位严格执法,强制承包商对施工期间所造成的所有公共设施损坏——包括水管、道路、坑洞、电缆及电讯设施等——负起“即损即修、即坏即补”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吴标生表示,当前人民最关心的,已不仅是谁造成问题,而是谁真正能够严格监督与执行,确保承包商第一时间展开修复工作。

他说,既然施工地段已正式移交承包商负责,承包商就应承担全面责任。凡施工期间造成的水管破裂、道路损坏、坑洞、沟渠塌陷,以及电缆与电讯设施受损等问题,都必须立即抢修及恢复原状,而非让人民长期承受不便。

他指出,南市市长拿督黄鸿圣早已明确表态,施工地段一旦移交承包商,现场所有损坏责任均应由承包商承担。然而,问题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落实执法与监督机制。

“问题不是没人知道谁负责,而是有没有单位真正严厉执法,确保承包商立即行动,而不是一拖再拖,让人民长期受苦。”

吴标生批评,民众已多次看到类似情况发生:水管爆裂后数日未修复、道路坑洞仅以临时铺盖草率处理、电缆与电讯设施损坏后互相推诿责任。这种“拖延文化”不仅严重干扰居民生活与商家营业,更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他说,近期频频发生的停水事故,已严重影响人民日常作息,尤其是咖啡店、小贩及中小商家,一旦停水便无法营业,直接面对收入损失。

“人民能够理解大型基础建设工程难免带来不便,但绝不能接受同样的问题不断重演,修复工作却缓慢无比,甚至互相推卸责任。”

他指出,类似情况包括今天挖破水管、明天才来处理;道路挖出坑洞后数周无人修补;电缆及通讯设施受损后迟迟未恢复服务,都是人民最不满之处。

吴标生认为,政府部门除了发出工程合约,更应建立严格监督机制,为承包商设下明确修复时限。一旦造成破坏,承包商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与善后工作。

“不能只是口头上说承包商负责,却没有真正执行。人民要看到的是效率、行动与结果。”

他强调,任何公共工程都不应以牺牲人民基本生活便利为代价,尤其涉及水供、道路安全及通讯服务的项目,更应列为优先处理事项。

同时,他也呼吁相关单位建立更完善的紧急协调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水务局、电力公司、电讯公司及地方政府应同步协调处理,避免民众长时间面对停水、交通混乱及通讯中断的问题。

“人民不是反对发展,而是希望工程推进的同时,也能真正照顾民生,不要让人民长期成为工程失误下的受害者。”

针对当前问题,吴标生提出三项具体诉求:
一、设立“即时修复”强制条款所有政府工程合约须明文规定,承包商在施工期间若损坏任何地下或地上公共设施,必须在24小时内启动修复工作,并于72小时内完成实质性修复。逾期者应每日处以高额罚款,并列入黑名单。

二、指定独立执法单位由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局及公用事业机构(包括水务、电讯及电力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授权现场勘验、下令限期修补,并可直接开具罚单,不再让“程序问题”成为拖延借口。

三、公开损坏与修补记录政府应每月公布因施工导致的设施损坏次数、修补完成时间,以及承包商受罚情况,接受人民与媒体监督,提高透明度与问责机制。

吴标生最后严正指出,承包商若继续以“地下管线资料不完整”作为拖延借口,就应主动要求相关单位事前进行勘察,并提供完整图资;若无法做好前期准备,就不应获得工程合约。

“政府不能一面发出工程合约,一面放任人民天天面对停水、道路塌陷、电讯中断等困扰。发展必须以人民利益为优先。”

斯木省華人社團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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