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邦江25日讯)针对关税局助理总监卡马拉哈山昨日指出“住家收藏过多烈酒可能抵触《1976年国产税法令》”的言论,斯木省华总会长兼成邦江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吴标生博士呼吁,当局在执法时必须人性化,避免“一刀切”,并应明确区分 “住家珍藏自用” 与 “储存销售” 的差别,以免引起社会不安。
吴标生指出,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已澄清,若消费者从合法持牌商店购买、已缴税的烈酒,并仅在住家收藏或饮用作私人用途,而非销售,则无须申请任何执照。这项声明消除了大众的疑虑,也说明执法不能单靠数量来判断合法与否。
他强调,许多家庭收藏酒类,出于个人爱好、节庆纪念或文化习俗,例如农历新年推出的限量版烈酒或朋友赠送的佳酿,久而久之数量自然累积。“华社传统中,酒类常作为节庆、祭祀和家庭聚会的一部分,具有文化与情感价值。若仅因藏酒数量稍多就被视为违法,甚至面临充公或罚款,将引起民众担忧与不满。”
吴标生也坦言,自己数十年来都有收藏习惯,“我每次出国都会在免税店买酒,累积下来超过40瓶。有些酒我已珍藏至少7年甚至50年。如果硬性要求收据保存7年,那么超过年限的藏酒又该如何认定?难道几十年的收藏就因为收据失效而被视为非法吗?”他呼吁当局应考虑长期收藏的现实情况,允许以其他合理方式证明酒类来源,而不是僵化依赖收据。
他强调,酒在华人社会不仅是饮品,更是文化、人情与纪念的象征。执法若过于僵硬,不仅会误伤守法民众,也可能破坏酒文化的延续。
另一方面,吴标生全力支持当局打击 走私、假酒及无牌贩售,指出假酒往往以甲醇或工业酒精勾兑,危害生命安全。“商家必须有良知,不可为了利益而进货假酒,更不能流入市场,伤害消费者健康。”
他呼吁关税局将执法重点放在制假、走私与无牌销售,而非普通家庭的收藏,并进一步厘清执法标准,避免模糊不清。
“法律的精神应以保障为先,而非惩罚为先。只有结合文化与人性化的考量,执法才能真正赢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