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新聞報導有關冠病疫苗逾期引起民眾憂慮砂副總理沈桂賢醫生聲稱,他本身也接種「過期」疫苗,深諳醫藥的人也知道這並非問題,唯有不懂醫藥的人才會覺得有問題,沈部長用這種消極態度處理問題,令人感到失望無助。
難道這意味著部長接種「過期」疫苗,我們平民百姓就要盲目的跟隨嗎?請問沈部長砂拉越有幾個深諳醫藥的人?應該大多數砂子民對醫藥都一知半解,所以大多數人都覺得接種「過期」疫苗是有問題的,必然會引起公眾的憂慮。
因此我認為砂拉越GPS政府本應在這事件在還沒暴露出來之前就必須預先向大眾作出更清楚及全面的解釋為何砂拉越要接受聯邦政府給的從原本標注的安全使用期限2022年2月28日,延長至 2022年5月31日的新冠疫苗!
疫苗廠商為什麼要設置保質期? 就是為了保證疫苗的品質和有效性。別說是新冠疫苗,就是普通食品,在即將到期或過期後,被商家擅自延長保質期都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況且在專家眼中,疫苗作為藥品,參照相關醫療用品,均設有固定的有效期。與食品飲料等消費產品相比,其有效期管理也更為嚴格,必須完全合規合法,有效期是一年就是一年,是半年就是半年,過期就要作廢,哪怕一天。畢竟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確實科學臨床數據顯示「過期」疫苗的有效性。怎麼當局可以拿人民的健康開玩笑,做實驗?
砂子民感到好奇及不滿的是為什麼口口聲聲高喊捍衛砂自主權的GPS政府卻在聯邦政府面前顯得唯唯諾諾,不敢怒不敢言,不敢為砂子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爭取應有的權益,要求聯邦政府為拉越提供最新疫苗,而不是給砂拉越已經被延長保質期的疫苗,畢竟砂拉越人民有權力享有更優質的醫療服務。
據報道,就連窮國,如:尼日利亞目前已被迫銷毀106萬劑已過期的新冠疫苗,同時許多窮國也拒收穫贈快過期的疫苗。根據聯合國機構報告,單是去年12月,窮國包括非洲國家拒收的獲贈新冠疫苗就達約1億劑,主因是捐贈的疫苗送抵後離過期不到10周,而印度尼西亞也告訴捐助國,捐贈的疫苗必須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保質期。
何況我國目前的輝瑞疫苗已被延長兩個多月,民眾對施打「過期」的疫苗當然會有憂慮!
原本許多民眾對施打第二加強針都已經猶豫不決,站在籬笆上,是接種還是不接,由於這件「過期」疫苗的發生,加劇民眾不安心理,使許多民眾更堅決的寧願選擇目前暫時不打,押後到這批由輝瑞生產 之編號FK9414被延長的冠病疫苗5月31日過期後再做定奪,大大影響公众对施打第二加強針的信心和意願,同時也會降低接种率。
因此我敦促砂拉越GPS政府應該把砂子民的健康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好好地善用砂自主權,不要阿諛奉承,應退環已經被延長保質期的疫苗給聯邦政府,膽敢地向聯邦政府爭取提供最新疫苗,確保高風險群體的權益獲得保障。